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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有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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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有时候~

一:间客是一本个人英雄主义武侠小说。(牛文小说~网看小说)

两年前的那一天,开始写间客的时候,我就向大家说明,这会是一个无数旧酒瓶灌着新酒的故事,情节会老套。

我确实就这样写的:许乐逃离东林,在图书馆里遇邰家太子爷,不明身份相识,吃喝玩乐,是鹿鼎记。一个帝国人成为联邦英雄,然后身份被揭穿,是天龙八部。这个故事还有很多我们曾经看过的武侠小说里常用的桥段。

不是懒得想新桥段,而是因为间客这个故事是要写与一般人不同的东林石头许乐,那么我想让他在这种经典或者说被无数人用滥了的局面面前做也不一样的选择,从而更加清晰一些。

韦小宝遇康熙后,无论那份少年情谊还在不在,但总之是一主一奴才了,因为康熙是值得抱的大腿,利用、依靠、重视,很多故事里的类似互动,往往都是如此,男主角起先会借势,然后起势再以势压人,冲天而成一龙。

许乐却不会这么干,邰之源是什么样的身份,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小西瓜是什么来历,同样不会影响到他,对他来说,这两个只是瘦弱幼小需要被他保护的朋友,从未想过刻意去抱大腿或细腿,不仰视也不俯视,管你丫是谁,咱们就是朋友,那么便一直就是朋友下去,关系异常简单而直接。

家国冲突那个桥段也是如此,英雄好汉大丈夫如乔峰在变成萧峰之后的那段日子里还是会惘然无助无措悲愤苦恼直到最后摔破罐子般的狠厉完成自我身份认知,却最终夹在两团阴云之间不知如何自持折了羽箭戳入壮阔胸膛碧血洗了潜意识里的原罪。

许乐不会这么干,也没有这么干。

如老鼠般穿行于首都街巷间,被人人皆曰可杀时,他的心情自然也不会爽到哪里去,但面临指责时他却极少会愤怒,悲愤情绪也少有,所以很难走进悲剧英雄那条末路,因为他很坚定且清晰地知道,这些事情和他没有关系。

他以前是联邦人,那么就杀帝国人,后来变成帝国人,那自然要多考虑帝国人的利益,立场的转变不是他所能控制,而是他人安排,那么他凭什么因此而背负上道德上的负罪感?

我主观意识上没有犯错,那么我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后果,这是一种极端自我,极端强大,可以说极端自私却又非常令人惊叹的精神强度,只有臭且硬的石头才能为之。

间客就是本武侠小说,写了太多的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如果没有如此强悍的精神世界做为支撑,谁都不可能做到这些,施清海不行,杜少卿不行,许乐也不行。

所谓武侠就是以武道达成自己所认为的侠义之行,所谓英雄就是坚定认为自己所做是正确的,然后不顾面前有怎样的艰难险阻,怎样的鲜血淋漓,都会无比坚定地走下去。

洪七公敢在华山上吼那两句,郭靖敢挥着大巴掌四处扇去,楚留香摸摸鼻子说自己不杀人,王小石把石头扔向那两句:我以前看南方,现在偶尔还看,但你要一个四川人在零八年之后还对它们有太多好感,可能性真的蛮小,当然,我也不喜欢看新闻联播,用一朋友的话来说,我就是一个无聊的无政府主义小市民。

我不知道什么是正确的,但我真的知道什么是错误的,因为那些错误是如此的简单,根本不需要艰深的理论知识,而只需要看两眼。

你抢我的东西,偷我的钞票,我无罪时你伤害我,没有塞红包你就不肯把我的车还给我,你拿小爷我缴的税去喝好酒找女人还像***大爷一样坐在窗子后面吼我,这些就是错的。

这些都是我经历过的,而被我的家人亲人友人所习以为常甚至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在我看来都他妈是错的。

这是很原始朴素的道德,在很多人看来深具小市民天真幼稚无趣特点,然而拜托,你我不就是小市民吗?不就是想有免于恐惧的权利吗?不就是想有不平临身时,有个猛人能站起来帮帮手吗?

呃,好像又习惯性的偏题且愤怒了。

好吧,我承认有时候间客就是一个愤怒青年的故事。

……

……

二:

在间客这个故事里,有很多很不错的人,比如许乐。

无论许乐是帝国皇子还是联邦英雄什么的,在这个故事里,因为他的成长环境和莫名其妙的自我修养培训,东林孤儿骨子里始终是一个小人物,然后不断做着大事情。

我写了这么多年书,有很多男主角,江一草,易天行,范闲,许乐,我必须承认自己最偏爱许乐,而且我认为写他写的最好,因为他不装逼,我对他非常有爱。

和庆余年截然相反,那个故事里我最喜欢一干配角,最讨厌男主角,而在间客里,我最喜欢许乐,其次才是施公子,然后是白玉兰和七组那帮男人,邰之源他们依序后排。

某一日我曾经说过,小西瓜是女主角,得罪了一大批和我一样有精神洁癖的女性读者,然而这一次我真的毫不系怀,因为这本来就是一个男人的故事,好几朵花儿都是女主角。

而在这些花儿里,我的态度很明确,我自己最喜欢邹郁。

我最喜欢邹郁,不知道为什么,戴红花的女生是间客这个故事里唯一一个跳出我初始大纲里的人物,她从玫瑰河畔的雪泥间一跳而起,直接跳进望都青年公寓,跳的如此凛冽而高,让人无法忽视更不可能无视。

所以我曾经有一个设想中的结局,所有事情结束之后,许乐走到望都公寓楼下,邹郁戴着朵大红花迎了上来,手里牵着一个小男孩儿,就像平凡世界里最后结局时那样。

(我最爱平凡的世界,我始终认为那是我看过的最好一本yy小说,是我学习的两大榜样之一。)

然而这个结局被我否了,一来对其她的女生不公平,二来对地下的施公子不公平,三来对应该出场抽烟的七组兄弟们不公平。

我真的很喜欢她,再加上沉睡于广场上阳光底的施公子,所以间客这本书里,我认为那一段文字写的最好,甚至让自己有些惶恐,担心以后再也写不出来这样的东西,就算以后的技法越来越纯熟无病,却极有可能丧失了现在依然年轻岂肆意泼洒文字的心态。

那段话列在下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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